部门联动 依法维权 爱心助力流浪母子回家

日期:2020-06-29来源:州妇联权益科作者:杨婧点击:408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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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至2020年初,《楚雄民情直通车》栏目系列报道了楚雄街头的一对流浪母子,由于母亲李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着落,无法抚养好孩子。楚雄的爱心网友积极联系了楚雄州救助站。随后,州救助站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州妇联,同时把李某某送到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专门聘请护工照顾李某某的孩子,为孩子免费提供婴儿用品。

在接到州救助站有关李某某及其孩子情况反映后,州妇联及楚雄市各级妇联积极参与,协助州救助站进行了妥善处置:

一是及时救助解急困。市妇联于2019年10月16日下午接到爱心人士来电反映李某某在外流浪生子情况后,紧急协调鹿城镇、市民政局、市卫健局、西苑社区、西城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市妇疾中心医护人员对李某某和婴儿进行了简单伤口处理、消毒后,用120救护车将其母子送往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住院治疗。市妇联为孩子买了童毯、婴儿服等生活必需品,并及时通知吕合镇妇联联系了李某某家人到市妇疾中心进行陪护。2019年11月19日,市妇联再次接到居民来电反映:李某某神志不清整天抱着孩子在桃源湖,长期下去会有危险。市妇联再次与市民政局协调将其送回家中并对李某某进行救助。2020年5月吕合镇妇联协助民政办为李某某申请办理了每月179元的农村低保,对李某某家庭进行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

二是入户调查访真情。2020年4月22日,州妇联权益科工作人员、州妇联法律顾问、楚雄心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一行4人到州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精神科看望住院治疗的李某某,并向她的主治医生了解治疗恢复情况。

4月28日,州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李和枝、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曹丽、社工人员、市妇联、吕合镇政府、村委会及村小组相关工作人员赴李某某父母居住地——吕合镇甘田村委会,听取李某某父母对今后如何照顾李某某并抚养孩子的意见。李某某的父母及哥哥经家庭会议商量后书面反馈:在李某某住院治疗期间,其父母、哥哥愿意将孩子带回家中照顾、抚养,若李某某康复并有好的归宿可将孩子带走,若无好的去处愿意抚养孩子。在尊重李某某家人意见的基础上,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州妇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州救助站,并建议继续由合法的监护人抚养孩子。

三是爱心助力终回家。6月19日,州妇联副主席李和枝参加了州救助站开展的“大爱寻亲 温暖回家”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并在活动上见证了治疗出院的李某某和孩子、父母团聚的感人场面。

在州救助站专车送李某某一家回家前,李副主席叮嘱李某某,回去后不要再带着孩子离家,要好好在家照顾孩子,履行好监护责任。各级妇联组织将继续关注李某某健康状况及孩子抚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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