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娱乐行业及寄递业开展“堵源截流”检查工作。
检查中根据一热心群众的描述,在某小区发现一名精神萎靡不振人员王某。
经过民警的询问得知,王某在网上看到吸食“大麻电子烟”样子很酷,感觉飘飘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大胆尝试,出现头晕、呕吐状况不佳,在民警的帮助下王某逐渐恢复意识。随后,民警在其家中查获一瓶电子烟油及一支电子烟杆。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对吸食“大麻电子烟”的行为十分后悔,坦白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碰这害人的“玩意”,更不会去吸毒祸害自己。
如何辨别这种“大麻电子烟”?
吸食、贩卖“大麻电子烟”
是违法犯罪行为!
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瞬间,
但是它造成的伤害
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
珍惜生命,擦亮双眼,
远离新型毒品侵蚀!
来源: 中国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