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美云南建设,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环保、安全的祭扫新风,云南省妇联向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转变观念,绿色祭扫。提倡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以及网络祭扫、书写寄语、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的方式来缅怀先辈、追思先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要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做好表率,安全祭扫。全省各级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以及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树立“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理念,带头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传承美德,文明祭扫。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要将追思缅怀先辈与传承良好家风结合起来,引导和带动家人摒弃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先行者、带头人。
文明慰英灵,绿色新风尚!全省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让我们携手并肩,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爱护环境,倡导新风,争做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进者、文明祭祀的示范者,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为建设绿美云南贡献巾帼和家庭力量!